揭秘猛禽走私中東利益鏈條
2015-12-15 14:18:55 來源:西雙版納鳳寧物流有限公司
近日,大學生閆嘯天“掏鳥窩”一事引起社會關注。剛開始無論是媒體還是法律界人士,都為他被判刑12年叫屈。后來劇情發生反轉,他抓的鳥叫燕隼,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被判非法捕獵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有法可依。
于是,大家的關注點由掏鳥窩被判刑,轉向猛禽獵殺和走私背后的利益鏈。時代周報記者梳理了中國裁判文書網,以及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信息網等網站上披露出來的信息,試圖揭示出珍貴、瀕危的猛禽被販賣背后的秘密。
擁有獵鷹在中東是身份象征
鷹和隼都是大型猛禽,根據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》,在我國所有的隼科,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鷹科中包括金雕在內的7種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,其余則全部為二級。
在鷹、隼的販賣上,主要分為國內販賣和國外走私兩種。
中國裁判文書網一共公布了27起涉及鷹、隼捕獵與販賣的案件,共涉及99只珍貴猛禽。其中13只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,86只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
這27起案件,大部分發生在我國的中西部地區,這和鷹、隼的分布較為重合。例如獵隼,我國獵隼繁殖面積和分布面積都居世界首位,繁殖面積和分布面積都居世界首位。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有,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區,因此在電影《無人區》里,茫茫戈壁上也能看到它們的身影。
同時,這27起案件全都是在該省省內販賣。罪犯通常都是在本省三、四線的縣城里進行販賣,很多罪犯都是在縣城集市販賣時,被巡邏的公安民警直接現場抓獲。
廣西科學院紅樹林研究中心的孫仁杰告訴時代周報記者:“兩廣地區的獵鳥也很嚴重,很多隼由于吃了被下藥的老鼠或鳥類死亡的,也不在少數。”他還說,在兩廣地區販賣鷹隼,則不是為了錢,多數是為了捕獵食用。
相較于國內販賣鷹、隼,實際上,鷹、隼的走私出境情況更加嚴重,尤其是獵隼。孫仁杰表示:“獵隼相較于其他隼類,體積更大,能夠捕獵野兔、野狐貍,可以用于鷹獵(用鷹捕獵)。所以更受玩鷹群體的喜愛。”
獵隼在中東一些國家是王宮貴族的寵物,是身份的象征。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環境研究與野生動物發展局的相關數據顯示,每年合法進口到中東的獵隼有6000-8000只,而走私來的獵隼,則高達至少兩萬只,但依然供不應求。
因此,外國偷獵者盯上了獵隼資源豐富的中國。中國的獵隼也主要販往中東地區。根據資料顯示,外國偷獵者販賣獵隼的線路主要有兩條。
第一種是空運,從新疆烏魯木齊直接空運到中東。但隨著中國打擊獵隼走私力度的加大,迫使很多隼販子轉向烏魯木齊以外的機場,例如廣州、天津等地;第二條是陸運,走私分子主要從甘肅經青海和新疆和田,然后從新疆的紅其拉甫關口出境,再經過巴基斯坦蘇斯特、達吉爾吉特、伊斯蘭堡最后到達中東地區。
揭秘猛禽走私中東利益鏈條1
紅其拉普口岸破獲最多獵隼走私案
從國內的情況來看,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的販賣者文化程度都不高。
150起案件野生動物獵殺、販賣案件中: 86人標明了職業,其中39人都為農民,比例高達45%;72人標明了文化程度,61人的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其以下,文盲的比例達到了13.8%。而我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中,我國的文盲率為4.08%。
從年齡上來看,販賣者是平均年齡38歲左右的男性,最年輕的只有19歲。2015年9月,新疆的一名高中生馬某某通過微信,從他人那里以3000元人民幣買來了一只鳥。兩天后馬某某在小區內帶著這只鳥玩耍時,被路過的巡邏民警發現,將其帶回派出所盤問。這個時候,他才知道,他耍的那只鳥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金雕,實際價值高達1.25萬元。
這位馬某某平時表現良好,卻因法律意識淡薄,最終判處拘役六個月。
根據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信息網的信息顯示,外國的偷獵獵隼者主要為巴基斯坦人,1990年代巴基斯坦人以旅游、經商的名義大肆在新疆、甘肅等地區捕獵。
他們從新疆紅其拉普口岸入境,自帶工具,采用鴿誘法捕捉獵隼。1992-1995年,新疆、甘肅、青海有關部門共查獲非法捕隼的巴基斯坦人達3000多人次,收繳獵隼1000余只;從1993年至1996年底,僅北京機場海關就查獲獵隼305只。
1991年在青海、甘肅境內1只獵隼收購價為4000元, 1992年為8000元,1994-1995年漲到2萬元。1995年的2萬元,就意味著成為了當時的富豪了。
我國新疆與巴基斯坦交界處的紅其拉甫口岸,成了獵隼走私案破獲最多的口岸。據海關的不完全統計,2001年,該海關抓獲3000個偷獵者, 繳獲約600只獵隼,2012年前后紅其拉甫海關共查獲了走私獵隼200余只。
1997年刑法修訂,規定了非法收購、運輸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。同時,規定走私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和珍貴野生動物制品罪區別于普通走私罪。隨著國家執法力度的加強,獵隼的走私得到遏制。
但價值高昂的鷹隼依舊使得不少不法分子鋌而走險,甚至境外分子會和國內捕獵者合謀。例如2008年,寧波海關偵破特大獵隼走私案,慈溪商人岑張耀受境外人員唆使,從國內走私了82只獵隼,最后岑張耀被判處死刑。
一只隼最低只賣兩塊錢
被販賣的珍貴猛禽,販賣的價格也呈現兩極分化。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27起案件中,販賣價格最高的是國家一級動物胡兀鷲,單只販賣價格已經達到了1.5萬元;其次是金雕,每只金雕的價值為1.25萬元。
其他的珍貴猛禽,類似紅隼、阿穆爾隼,由于體積較小,價格就稍微低一些,市場價格在100元左右。2014年10月19日的一個清晨,李某在江蘇省如皋市的一個菜市場里,從他人手中買了貓頭鷹、紅隼和阿穆爾隼各一只。這些鳥類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但是李某總共只花了6元,平均每只價格為兩元,比一瓶可樂還要便宜。
在販賣者手里,一只游隼賣出的價格為500元到2000元。最低售價來自于廣西的張某,他通過QQ和福建的賣家聯系,以500元的價格郵寄給了對方。而張某當初卻是在廣西靖西城用20元錢買到的。
這種兩極分化不僅僅體現在猛禽販賣中,在其他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的販賣中,也是如此。例如一套完整的虎骨價值48萬元,而二級保護動物斑羚的肉,只賣10元一斤,這還比不上去菜市場買一斤豬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