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區反恐辦對物流運營單位開出首張30萬元反恐罰單
2017-03-24 14:22:34 來源:西雙版納鳳寧物流有限公司
天山網訊(記者孫健報道)3月23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新聞辦獲悉:近日,自治區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成自治區交通廳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(以下簡稱《反恐法》),對葉城縣某托運部未嚴格履行“三個100%”責任(100%開箱查驗,100%實名登記,100%過機安檢)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1月19日,山東省警方通報,日照市一名從事干果生意商販收到葉城縣某托運部郵寄的貨物,有一件包裹內有7件違禁物品。自治區反恐辦立即下達通報,責成自治區交通廳進行調查核實。
經查,該包裹從葉城縣某托運部發出,未執行100%先驗視后封箱、100%X光機安檢,致使裝有違禁物品的包裹得以流通,其行為違反了《反恐法》第二十條之規定。喀什地區運管局依法履行了立案、調查、告知、依申請公開舉行聽證等法律程序后,依法給予該托運部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。目前,該案已進入執行階段。
這是新疆首次依據《反恐法》對違反收寄驗視制度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。
自治區反恐辦有關人士表示,將依據《反恐法》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,督促我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履行主體責任,嚴格按照《反恐法》加強行業管理,尤其加強對重點行業、重點領域、重點區域的執法檢查力度,對違反《反恐法》行為依法嚴厲查處。自治區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、及時聯動、嚴格執法,樹牢法治思維,善于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,用好用足法律武器,嚴厲打擊違反《反恐法》的行為,形成全社會合力反恐防恐的良好氛圍,確保《反恐法》落地生根。
自治區反恐辦還將繼續加大《反恐法》法律知識宣傳,實現反恐怖防范宣傳“進機關、進鄉村、進社區、進學校、進企業、進單位”,努力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自我免疫能力,推動形成“開展反恐維穩和反分裂斗爭上沒有局外地區、沒有局外單位、沒有局外人”的反恐怖工作格局,構筑全民參與、專群結合的反恐維穩陣線,筑牢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鋼鐵長城。